试论述中国古代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和主要内容
从社会思想发展的规律来看,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1、春秋末期,儒家学派的创始者孔子主张以礼治国,注重伦理纲常,倡导德主刑辅,先教后刑。战国中期的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认为人君只有实行“王道”,才能统一天下,重视道德的感化作用,否定专恃刑罚。2、到战国后期,在百家争鸣的过程中,荀子吸收各家学说精华,强调“隆礼重法”,提倡礼法融合,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4、秦在法家理论指导下,统一中国,但是,因为过于强调严刑峻法,造成王朝短期覆亡的历史教训。继起的汉朝统治者,有鉴于此,首先采用黄老之学,与民休息,获得暂时成功。同时兼采儒、法、阴阳五行等家学说,最终由董仲舒形成新儒学,标志着封建正统思想的初步形成。 二、主要内容有 1、皇权至上,法自君出:2、应经合义,礼法融合:3、“三纲”是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 4、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它逐渐地对封建立法和司法活动起着指导作用,一直延续了两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