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章太炎分四权、置四法的内容。
章太炎的分四权,即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再加上教育权。辛亥革命后,他对四权又做了修正,并增加了纠察权。置四法,是为了弥补共和制的缺陷而设,具体内容包括:均配土田,使耕者不为佃奴;官办工厂,使佣人得分赢利;限制相续(继承),使富者不传子孙;公散议员,使政党不敢纳贿。
简述章太炎分四权、置四法的内容。
章太炎的分四权,即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再加上教育权。辛亥革命后,他对四权又做了修正,并增加了纠察权。置四法,是为了弥补共和制的缺陷而设,具体内容包括:均配土田,使耕者不为佃奴;官办工厂,使佣人得分赢利;限制相续(继承),使富者不传子孙;公散议员,使政党不敢纳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