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教授2007年10月一次性取得稿酬收入3000元,同月赴外地讲学一次性取得服务报酬5000元。试计算李教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服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李教授稿酬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14%=308元 服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李教授服务报酬应纳所得税税额=(5000-5000×20%)×20%=800元 李教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08+800=11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