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1)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1分)(2)公司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大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1分)(3)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1分)(4)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1分)(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在其他公司兼职应取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同意。
简述我国《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1)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1分)(2)公司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大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1分)(3)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1分)(4)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1分)(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在其他公司兼职应取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