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比较舒茨的人际需要的三维理论和霍曼斯的社会交换理论。
社会心理学家舒茨于1958年提出人际需要的三维理论。首先,舒茨认为,每一个个体在人际互动过程中,都有三种基本的需要,即包容需要、支配需要和情感需要。包容需要指个体想要与人接触、交往,隶属于某个群体,与他人建立并维持一种满意的相互关系的需要;支配需要指个体控制别人或被别人控制的需要,是个体在权力关系上与他人建立或维持满意人际关系的需要;情感需要,指个体爱别人或被别人爱的需要,是个体在人际交往中建立并维持与他人亲密的情感联系的需要。这三种基本的人际需要决定了个体在人际交往中所采用的行为,以及如何描述、解释和预测他人行为。其次,舒茨三种基本的人际需要,以及个体在表现这三种基本人际需要时的主动性和被动性,将人的社会行为划分为六种人际关系行为模式。即主动与他人交往、支配他人、主动表示友好、期待与他人交往、期待他人支配、期待他人的情感表达。社会学家霍曼斯则采用经济学的概念来解释人的社会行为,提出了社会交换理论。他认为,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人的社会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商品交换。人们所付出的行为肯定是为了获得某种收获,或者逃避某种惩罚,希望能够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收益。人们的行为服从社会交换规律,如果某一特定行为获得的奖赏越多的话,他就越会表现这种行为,而某一行为付出的代价很大,获得却不大,个体就不会继续从事这种行为,这就是社会交换。当然,社会交换不仅是物质交换,而且还包括赞许、荣誉、地位、声望等非物质的交换以及心理财富的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