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主要职责。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主要职责为:(1)综合管理全国的基础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基础教育的法规、方针和政策,主持或参与制定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及行政性文件。(3)指导和协调、推动全国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4)指导和推动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5)拟写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对各地基础教育情况实施行政检查。(6)指导基础教育结构和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指导对学生进行的职业预备教育。(7)组织制定中小学课程标准,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中小学教材的审定,对中小学教材编写和使用进行宏观管理。(8)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9)指导全国的幼儿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