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学前教育体制的改革策略。
(1)观念的先导。学前教育体制改革的策略,首先应是转变观念的问题,用科学管理和有效管理来代替传统的行政管理及经验管理。没有观念的转变,就不可能有内容、方法与行为的转变。学前管理体制的改革,就其实质而言是学前教育行政职能的转变,只有抓住了职能转变这个主要矛盾,学前教育体制的改革才能顺利地展开并取得成效。(2)实验性探索。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幼儿教育带来了新的问题,使幼儿教育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一些企业办幼儿园出现被撤并的现象。原国家教委等部门及时颁发了《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应在政府统筹下,因地制宜地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多种形式办园,探索在新形势下发展幼儿教育的有效途径。”“有条件的企业应继续办好幼儿园,对于部分不具备独立办园条件和具备了分离幼儿园条件的企业,本着平衡过渡的原则,可在政府统筹下,将所办的幼儿园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划,以多种形式继续办好,或由社区办,或由具备条件的团体、个人承办。”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意见》精神,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有效地缓解了企业幼儿园被撤并的倾向。为了更好地深化改革,落实素质教育,各地还进行了加强素质教育的实验探索,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高。(3)多层次参与。幼儿教育是全社会的事业,需动员全社会和各有关部门配合协作。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职能部门,而并非唯一的职能部门,应主动争取政府其他部门和社会力量的支持,从而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各有关方面都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请示的通知》的精神,发展幼儿教育必须依靠全社会特别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实行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在履行有关管理职责中,要注意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对各类幼儿园实行分类指导。要同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并要加强各幼儿园主办单位的联系,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幼儿教育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全社会都要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多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齐心协力,开创我国幼儿教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