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育评价差距模式的评价过程。
差距评价可分为五个阶段进行:(1)设计课程标准。所谓课程标准,是指课程方案制定者所知觉的性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预期结果,即方案规定所应达到的目标;先在因素,即实现方案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过程因素,即为达到教育目标而开展的教育活动。只有对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加以描述与界定,才能确定方案是否按照标准运行,是否需要终止方案和调整方案。(2)课程装置。这一阶段执行课程计划,收集正执行方案的运行资料并与设计的标准对照,了解所执行的课程方案与原计划的符合程度。这一阶段主要判断教师是否按照标准行事,一旦发现重要不符,则需重新训练师资或终止整个方案。(3)中间目标评价。这一阶段了解导致课程最终目标的中间目标是否达成,从而进一步了解先在因素、过程因素和学习结果的关系并做出反馈性调查,以期产生更好的效果。(4)最终目标评价。这一阶段考察课程方案所造成的实际效果,判断方案的最终目标是否达到。此阶段的评价应详细对照规定的方案标准,如儿童发展的标准、幼儿园管理的标准,进行全面的终结性考核。(5)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益分析阶段又称方案比较阶段,其目的在于通过比较目前完成的方案和其他相当的方案,找出最经济有效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