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学前教育规划的原则。
(1)学前教育发展与国民教育整体发展相协调的原则。《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抓起。”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最基础的教育,是全面发展我国教育事业和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重要的奠基工程。它不仅为迈向国际社会的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打下牢固坚实的基础,而且为实施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学前教育的发展规模、速度要与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等其他教育相协调,幼儿园的网点布局、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要和其他教育统筹兼顾。学前教育要以提高幼儿全面素质、实施素质教育为出发点,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身心和谐发展,个性健康发展。学前教育特别要与小学做好衔接工作,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手段等都要与小学注意衔接,为义务教育输送合格新生。(2)学前教育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教育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劳动力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教育来实现的。马克思曾经指出:“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训练。”而教育的发展又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新的时代,只有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才能为培养适应各行各业要求的劳动者打好良好的基础。学前教育的发展是经济和社会蓬勃发展的前提条件,而经济的发展又为改善办园条件、改进教育手段和教育方法奠定基础。因此,制定学前教育规划时必须考虑经济发展状况,使学前教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学前教育与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从而促进学前教育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3)学前教育规模与质量相协调的原则。学前教育规模和发展速度是制定学前教育规划时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体现学前教育规划是否科学的重要标尺。它影响着学前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影响着学前教育的质量。当今世界,是以信息为龙头的新的产业革命时代,国家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取决于全体公民的文化水平和整体素质。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学前教育是基础之基础的教育,重视幼儿早期智力开发,培养孩子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是振兴我国教育事业,促进经济发展,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可靠保证。学前教育发展规模必须与质量相协调,如果任意扩大学前教育规模,超常规发展的话,可能会产生因教师质量不过关而导致学前教育质量下降的严重后果。因此,在制定规划时,要坚持教育规模与质量相协调的原则,保证学前教育的规模既满足社会和家长的需要,又保证学前教育质量。要使学前教育优质化,关键是教师。只有造就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整体素质较高、教育技能较强的教师队伍,才能保证学前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4)学前教育的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我们在进行学前教育规划时,既要考虑学前教育的近期发展,又要高瞻远瞩,展望学前教育的长远发展趋势。首先要制定学前教育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方向。在制订远景规划的基础上,制订学前教育中期规划,将长期规划中的目标、任务、要求加以分解。最后,要制订学前教育短期规划,即确定学前教育的近期发展要求。短期规划应该以中期规划为依据,将中期规划中的内容进一步具体化。学前教育的长远发展是以近期发展为基础的,因此,近期发展目标要体现长远规划中的发展理念,不能长远规划中写一套,近期发展目标做的又是另一套。长远规划的实现,是近期工作步步实施,环环紧扣的结果。要使学前教育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必须做到由近及远,以远促近,远近结合,使学前教育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