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人事考核的原则。
人事考核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又要坚持注重实绩、鼓励竞争、质与量统一的原则。学前教育人事考核除坚持以上原则以外,更重要的是坚持全面衡量原则、动态原则和上下结合多方参与的原则。(1)全面衡量原则。在对学前教育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的过程中,既要看到其工作效果,又要看到其工作过程和原有素质。要从其所担任的全部工作着眼,不能把目光只放在其所从事的某一次的工作上。如在对幼儿园教师的考核过程中,既要看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又要看教师的保育工作、家长工作;既要看到教师的集体教育,也要看教师的个别教育;既要看教师的上课,也要看教师的组织活动和游戏。(2)动态原则。就是要从发展的角度去评价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工作。在人事考核中不但要了解现有的水平和基础,还应了解其原有的水平和基础,只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发展、进步,就应该加以肯定。如在教师职责考核中,甲、乙两位教师同时得80分,但甲教师是合同教师,刚取得合格证书,而乙教师是工龄比甲教师长并经过正规学前教育专业学习的教师,在这种情况下,更应对甲加以表扬。(3)上下结合多方参与原则。如在对幼儿园教师的考核中,不能单靠园长,必须充分依靠教师,依靠家长,才能真正客观、公正地对教师做出评价。单靠任何一种力量是无法进行真正科学的考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