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英国的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
答:(1)中小学校长的任用。英国中小学校长聘任完全实行市场化,聘任校长的机构不是地方教育当局,而是由学校董事会在报纸和网络上发布招聘信息、面试应聘者并决定是否录用。英国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遴选中小学校长的条件。各个学校的管理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校长岗位的职业化要求,其中都非常注重校长教育管理的专业学历和工作资历。就一般情况来说,中小学校长应具有硕士学位,并且必须经过逐级阶梯式的晋升才有可能当上校长。另一方面,英国中小学校长一旦被聘用,即可拿到丰厚的薪金。如若校长未能切实履行职责,则教育董事会可在地方教育当局认可的前提下,行使免除权罢免校长。
(2)中小学校长的培训。教师培训署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宏观管理,而具体的实施方案则由地方教育委员会和培训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培训主体主要分为三类:高等学校的教育学院、地方教育当局和专家个人。培训机构须到政府部门注册登记,并经由教师培训署评估通过。1996年英国开始实施中小学校副校长培训计划,并把副校长培训看作校长任命前的一种培训方式。2006年政府又推出了“快速通道项目”来解决校长数量不足的问题,推动学校优秀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走上领导岗位。英国政府为激励校长培训,对每个接受培训的新校长提供2500英镑资金,由校长自己选择培训单位使用这笔资金。目前已有200多个培训单位在中央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注册。P27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