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实行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理论依据。
(1)地方性公共物品或服务的外溢性。当地方性共公物品或服务的受益范围超出地方政府辖区的界限,使其他地区受益或受侵害的同时并不承担任何成本或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时,由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补助金,对具有外部效应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提供给予适当的调节。(2)纵向和横向的财政失衡。纵向失衡是针对多级财政体制中,上下级政府间财政收支差异的状况而言。解决办法就是,通过纵向转移支付来进行财力的再分配。横向失衡是指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程度差异带来财政收支差异。此时需要中央政府以国家整体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强制性地要求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适当转移支付,实现均衡发展。(3)税收分割不足。用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弥补分税方式所存在的固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