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债偿债资金的来源
政府用于偿还国债的资金来源主要有:(1)设立偿债基金,就是由政府预算设置专项基金用以偿还国债,即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交一笔专款设立基金,由特定机关进行管理,专门用于偿还国债,而不能用于其他用途。(2) 依靠财政盈余,就是政府在预算年度结束时, 以当年财政收支的结余作为偿还国债的资金。(3)通过预算列支,就是将每年的国债偿还数额 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而列人当年支出预算,由正常的财政收人保证国债的偿还。(4)举借新债,即政府通过发行新债券,为到期的债务筹措偿还资金,也就是以借新债的收人 作为还旧债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