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整我国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
科类专业结构是高等教育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高等教育结构中具有核心和基础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必须保持高等教育科类专业结构的优化。从实践上看,可以采取以下方面的措施,确立和调整高等教育科类结构。其一,实行科类专业设置双轨制,对重点科类专业和基础性科类专业,借助国家和各级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使之保持适当的规模;对那些非重点和应用型科类专业,可利用市场进行调节,同时通过有关法规实施间接调控。其二,冲破科类专业发展的地方保护主义,树立国家意识,努力提高应用文理科专业的质量。加强高等农业教育,适当扩大农科类专业的招生规模。其三,确定高等教育科类结构的调整幅度和节奏,保持高等教育科类结构的相对稳定。其四,不断拓宽专业口径,提高人才的适应性。现代科学技术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之特征,要求高等教育所培养的人才具有较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本学科开拓研究能力。因此,在划分和设置专业时,要将相近的、交叉或同类学科专业划为同一类型,避免专业划分过细,口径狭窄,以增强专业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