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高等教育结构的历史演变。
我国的高等教育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程。高等教育结构的演变大体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51年。这个阶段的基本工作是,除了设置少数高等学校外,主要是运用解放区办教育的经验改造当时从旧社会接收过来的国立和私立大学、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这一时期我国高等教育结构的特点是教育层次、学习年限、规格要求、办学形式单一。当时,只有本科生和专科生两种类型。本科生的学习年限多为四年,专科生的学习年限为两年。人才的培养规格是培养高级建设人才。在办学形式上,也大都是全日制的。这种单一的高等教育结构,远不能适应即将兴起的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第二阶段:1952~1957年。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全面学习前苏联经验,进行大规模的院系调整,适应当时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经过这次调整和改革,我国的高等教育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首先,建立了一批单科性院校,以实现高等学校专业化,并划归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其次,在高等学校划分了专业,按照专业培养专门人才,适应当时高度计划经济发展的需要。其三,实施研究生教育,通过研究生班(学制为2~3年)培养高等学校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其四,在高等工科院校举办1~2年的专修科,培养“高级技术员”。在师范高等学校开办了三年制的函授专修科,发展业余、函授高等教育。我国这个阶段的高等教育结构初步形成了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两个层次三种类型的格局(本科生和专科生为同一个教育层次)。学习年限和培养人才的规格也开始走向多样化,同时还出现了脱产与业余并存的教育形式。遗憾的是,正当国外大力发展社区或短期高等教育机构时,我国的专修科却纷纷下马,许多高校的函授高等教育和夜大学一度停办,使这种多样化的高等教育结构有所削弱。第三阶段:1958~1965年。这一阶段我国高等教育有了很大发展,在1958~1960年期间,兴办了许多高等学校,增设了反映现代科技发展的新专业,如原子能、半导体、电子专业等,改善了学校的专业结构和布局结构。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试办了面向地区的电视大学。1964年后,全面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在发展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同时,半工(农)半读、业余(函授等)这两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得到很快发展。到“文化大革命”前夕,高等函授教育毕业生达到8万人。这期间,国家还调整了高校的培养规格和学习年限。以工程教育为例,工科本科生的培养目标是“在学业上必须完成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学习年限除几所学校为4~6年,其他工科院校均为5年。研究生过渡到以我国自己的导师为主进行培养,学制三年。陆续取消工程专科学校,工科类的专科生下降到占该类学校在校人数的1%以下。第四阶段:1966~1976年。在十年动乱时期的前四年,我国高校停止招生,高等教育处于停顿状态;后六年从教育程度多为初中毕业生水平的工农兵中选拔学生。在“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最高指示”下,本科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或三年半,还有少量的专科生学习年限为两年。高等教育形式向单一化倒退。十年动乱使我国高等教育在数量和质量等方面蒙受了巨大损失。第五阶段:1977年至今。粉碎“四人帮”以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结构经过不断调整,形成了多形式、多科类、较灵活多样的格局,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