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高等教育行政组织的职能。
高等教育行政组织或系统,作为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进行宏观管理的系统,其主要职能是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高等教育事业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具体来说,高等教育行政系统或组织的职能包括四个主要方面:(1)通过规划与立法协调,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并确保高等教育在社会大系统中的地位。(2)通过拨款与筹措经费,解决高等学校办学经费的后顾之忧,并体现政府对高等教育发展的导向作用。(3)通过评估与监督,保证高等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办学水平。(4)通过协调和指导,保证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相互配合,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