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高等教育投资体制。
所谓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是指高等教育经费的联系方式、管理机构及其制度体系,其主要职能是保证高等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理顺高等教育的拨款制度,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系统化的、高效的和公平的物质制度保障。从外部来说,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与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有着直接的联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形式的单一决定了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狭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决定了高等教育可以通过多条渠道筹集经费。就内部而言,高等教育的投资体制与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也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国家包办的高等教育体制不仅意味着国家集中计划和政府直接管理,而且也意味着国家集中投资,高等学校单纯依靠财政拨款办学。高等教育投资体制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经费的筹措、分配和使用方面的内容。其中,高等教育的渠道及其畅通、高等学校事业费预算管理制度、高等学校事业费拨款方式等健全与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投资体制功用的发挥。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费预算管理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80年代以后,高等教育的预算管理由原来的中央统一管理财政收支改为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高校事业费拨款方式,从1986年起由“基数加发展”改为“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1994年在部分高校试行基金制,以实现高等教育经费拨款的公平、效益与效率目标、政策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一个巨大成就是实行高等教育收费制度,实现了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多样化,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较为完善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制度,使得高等教育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晰,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下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