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原则。
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基本原则是高等教育财政支出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与行动准则,是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总的指导思想。高等教育财政支出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性强的工作,必须在一定的原则指导之下来进行。(1)量人为出原则。在高等教育财政支出过程中,根据国家的财力和高等教育机构的经费收入状况,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支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高等教育财政支出与高等教育财政收入是一对矛盾。高等教育财政支出反映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而需要是无限的。高等教育财政收入代表着国家通过教育财政部门所掌握的那一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这些都是有限的。在高等教育财政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根据财力状况安排支出。高等教育发展不伺于经济活动,决不能搞赤字财政和出现透支行为,否则会对人才的培养质量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在实践中贯彻量人为出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而又准确地掌握有关的资财收入状况信息,反对任何形式的浮夸或隐瞒实际收入,要根据国家、地区和.高校的实际财力妥善安排支出。要把支出落到实处,不留资金缺口,保证收支平衡,确保国家、地方和高校的预算安排的正常秩序。(2)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原则。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安排,必须立足全局,充分考虑到各个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规模和速度、结构比例等因素,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整体与部分、重点和一般、维持和发展的关系和利益,从而做到科学、合理、高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和不同地区的高等教育、经济发展水平及其需求重点的差别,决定了高等教育财政的安排应该做到统筹兼顾、全面安排。贯彻这条原则的关键在于,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先维持后发展,先重点后一般,实现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结构的整体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高等教育财政的效能。既要实施倾斜的财政政策,反对高等教育财政支出中的平均主义;也要保证在资金分配中体现公平、合理,为高等教育的各项发展提供所必需的资财基础,以提高高等教育发展的整体质量。(3)效益性原则。高等教育财政支出的安排必须以提高效益为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发挥高等教育资财的功用和效能。提高高等教育财政效益是现代高等教育财政管理的客观要求。国家、社会、高校和个人用于高等教育发展的资财是有限的,为了解决其与高等教育需求的无限之间的矛盾,必须采取最佳的程序和方法,对高等教育资财进行最恰当的分配和使用,降低项目单位内的支出成本,提高高等教育财政的整体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