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目标。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建成科类齐全,层次、比例合理的体系,总规模达到与我国经济实力相当的水平;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能为自主地进行科学技术开发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做出较大贡献。”这个战略目标的一部分已经实现,未实现的部分仍然可以作为我国未来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调整现有教育体系结构,扩大高等教育的规模”,“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到2010年,我国同龄人口的高等教育入学率要从现在的百分之九提高到百分之十五左右”,这是我国高等教育跨世纪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