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高等教育评估的组织实施。
高等教育评估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能否科学地组织实施评估,将影响着评估的质量与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1)明确评估目的。明确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与范围,是组织实施评估的前提。只有明确了目的和范围,才能以此为依据,组织评估力量,确定评估指标和方法等。在我国无论哪类评估’,其最终目的必须与高等教育战略目标一致,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制订评估计划。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评估,首先要根据评估的目的和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估工作计划。它包括组织领导(评估机构设置、人员的确定等)、宣传动员,确定评估内容、评估的客体(被评估者)、评估方法、评估步骤和评估期,设计评估指标体系和相应表格,应提供的评估资料(包括自评汇报提纲和有关原始资料)等。根据评估计划的要求,对各项内容要做具体安排。制定评估计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评估方案准备过程,也是思想准备过程,同时还是用指标体系和权重结合反映统一的价值观、体现评估目的的过程。(3)实施评估。实施评估的主要任务分三个部分完成。首先,下达各类文件,要求被评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各类自填报表及自评报告。其次,评估委员会(专家组)审阅有关材料及自评报告,通过听、看、查、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在此基础上,根据指标体系规定内容和要求,做出各项测定结论,分头完成评分和评议。最后,办事机构将专家评分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存档。(4)分析和处理评估结果。这是评估工作的最后阶段,它直接关系到评估功能的发挥和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委员会(专家组)在评估方案实施完成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完成正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由评估领导机构参考被评单位的自评报告,做出正式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可向被评单位反馈有关信息及改进工作意见;同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评估结果,提供决策依据;还可以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向社会公布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