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高等教育管理原则的特点。
客观性。原则是人们对客观规律的主观认识,难免带有主观认识的局限性。但是必须明确,原则不能任意制定,而人们认识上的局限性将随实践的丰富、认识的深化、科学研究的发展逐步减少以趋于消除,从而使确立的原则更能深刻地反映规律。因此,高等教育管理者在确定原则的时候,必须从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地研究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在抽象出高等教育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再提出管理原则。层次性。高等教育管理原则是一切高等教育管理行为的根本准则,它应该对各系列、各层次的高等教育,各类高等学校以及高等教育中各部门、各系统的管理活动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所以,高等教育管理原则的覆盖面很广,它在高等教育管理范围内具有广泛的实用性、指导性。但是,作为高等教育的管理原则,只是对于高等教育管理活动这一特定的层次管理起指导作用,所以它又具有一定的层次性。高等教育管理原则,从高一级层次来讲,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原理,现代管理的基本原理;从较低的层次来讲,包括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及其各个方面的管理原则。一般来说,高等教育低层级的管理活动必须遵循高层级的管理原则,低层级的管理原则是高层级管理原则的具体化。指导性。原则源于实践,高于实践,对实践有指导作用。高等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对高等教育的各部门、各系统、各层次、各类型的管理活动具有指导意义。它既不是规定高等教育管理活动的具体功能和具体过程,也不是规定具体的高等教育管理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它只是指导高等教育管理者应该怎样做和不应该怎样做的基本准绳,告诉管理者应该怎样去确定高等教育管理的内容,选择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所以,一切正确的高等教育管理活动必须符合高等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不按高等教育管理原则办事,必然遭到失败或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