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论证的组织形式。
教育规划论证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四种:第一种形式是由教育规划系统内部人员组成规划论证小组,负责对教育规划草案进行论证。这种形式容易组织,但由于规划的制定者与论证者比较熟悉,因此,很难保证教育规划论证的客观性。第二种形式是由教育规划部门与其他部门人员共同组成规划论证小组,合作对教育规划草案进行论证。这种形式没有第一种形式那样容易组织,但教育规划论证的客观性要强于第一种形式,有时也存在碍于情面而不能做出公正评价的情况。第三种形式是聘请教育规划系统外部的专家组成规划论证小组,独立对教育规划草案进行论证。从大量教育规划论证的实践来看,采用这种形式进行论证的客观性最强,论证的效果最好。因为是聘请的教育规划系统外部的专家,他们与教育规划人员没有较大的利益冲突,所以,在规划论证过程中规划论证小组的成员容易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第四种形式是将教育规划面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教育规划的不同意见,在此基础上组成专家规划论证小组,对教育规划做出集中论证。采用这样形式的好处是,不必花费很大,就能够获得有利于全面论证教育规划的大量意见,促使专家规划论证小组对教育规划的论证更加严谨和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