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关系。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两者的共同特点为:第一,两者都是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主体所享有的利益。第二,二者都是教育法所赋予一定主体的一种资格。第三,二者都是教育法所保障或允许的,一定主体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2)两者的不同特点为:第一,二者的主体不同。第二,二者的来源不同。其次,教育权与受教育权之间是相互依托的,其主要表现在:(1)受教育者的存在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的基础。(2)教育权主体与受教育权主体通过一定的权利与义务使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3)教育权的滥用或不合理设定会导致侵害、限制或剥夺一定主体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