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我国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3条明确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即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1)教育方针对全国各级各类教育都具有根本性的指导作用。在义务教育中应全面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我国的义务教育既坚持义务教育的年限教育,更注重义务教育的质量。义务教育的质量,首先是全面发展的质量,即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的质量。其次指全体学生的质量,即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2)“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是义务教育的根本宗旨和根本任务。为了贯彻这一根本宗旨,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实施素质教育,保证义务教育沿着正确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