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3+X”科目设置方案。
1999年2月13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高考改革的指导原则、深化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以及改革的实施 步骤等。要求改革要始终坚持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等三项原则,把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 水平。高考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科目设置、高考内容、录取方式等。在高考科目设置的改革方面,推行“3+X”科目设置方案。 “3+X”科目设置方案中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英语逐步增加听力测试,数学不再分文理科;“X”指由高等学校根据本校层次、特 点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个科目或综合科目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考生根据所报志愿,参加高等学校(专业)所确定科目的 考试。综合科目是指建立在中学文化科目基础上的综合能力测试。它不是理、化、生、政、史、地等科目按一定比例的“拼盘”,而是一种考查学生理解、掌握和运 用中学所学知识的能力测试。在高考内容改革上要注重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