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全国考委的职责。
全国考委的职责是:①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②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③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④制订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⑤依法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⑥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