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一名无业人员,看到伪造、买卖学历证书有利可图,便开始采用伪造、倒卖等手段非法牟利。由于其仿真技术不错,“生意”上找他办事的人很多,这引起了公安部门的注意,此后不久,在掌握证据的基础上,一举将其擒获。结合上述案例,请回答:(1)依照法律规定,王某该负何种法律责任?(2)如何遏制这种贩卖、伪造假学历、学位证书的现象?
(1)依照法律规定,对伪造、销售假学历、学位证书的违法分子将按我国《刑法》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第282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2)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学历、学位证书的管理,严格按国家招生和证书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学历、学位证书,严格把关。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印章和印刷企业的管理,对违章、非法承制和印刷各种学历、学位证书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从事伪造、买卖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用人部门在招聘、录用人员时如发现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可疑,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咨询;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咨询认证工作;经审查鉴定是假学历、学位证书的,予以没收。对使用假证书者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