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近现代学制发展的过程。
学制的产生是伴随着学校的产生而产生的,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客观上刺激了社会上对教育所培养人才的需要,及国家教育权的出现等许多条件的成熟而产生的。我国近代教育史上最早的国家正式颁布的学制是1902年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1904年,又取法日本明治维新时的学制,制定了《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它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部由国家颁布的并在全国实行的学校系统。两个学制都是清末甲午战争失败后,清政府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被迫实行的最有影响的一项改革措施。它的颁布与实施加剧了科举制度的灭亡与我国教育法制化的进程,对于中国教育的近代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壬子癸丑学制是辛亥革命胜利后的产物。它是中国近代第二部学制,是在蔡元培的主持下制定的,这个学制将小学教育缩短为7年,中学教育缩短为4年,废除了小学与师范学校的读经课程,实行男女平等,允许初等小学男女同校等。这些规定在我国近代教育史以及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是中国现代教育的起点,壬戌学制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随着外国教育理论纷纷传人中国以及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它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第一个学制。该学制是实施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最为成熟的学制。它将整个学制系统分为三段: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缩短了小学年限,设三年制初中,取消了大学预科,设三年制高中,提高了师范教育的水平,职业教育单成系统,课程的设置无男女校之别。这一学制的制定对于我国教育立法的实践也有很大的启发意义。首先是在教育立法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分析与评价外来文化影响,其次,充分的吸收教育领域中工作人员,尤其是专家的建议,这对于我国教育方法工作步人科学化与正规化轨道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自195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教育结构的调整,学制亦有所变化与发展,并逐步地建立了从幼儿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比较完整的学校系统,即我国现行学制系统。从纵向来看,划分了四个阶段: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该学制充分吸收了以往学制的优点,注重于我国教育实际,把幼儿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纳入学制系统中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标志。这种学制也必定是一种过渡性的学制,因为随着现代教育发展节奏加快,尤其是成人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出现,在未来学制结构中,在教育阶段与教育结构等方面也必须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