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监督职能
改善监督职能:即教育督导的职能选择变化,主要意味着尽可能减少职能活动中的监督命令行为,突出监督不是以考核为终极目标,而要为指导提供信息、依据;强调、强化、扩大教育督导制度的指导职能,即强调在现代教育督导的职能活动中应以指导性活动为主;通过减少、限制督导活动中的直接的、消极的监督、命令行为以加强指导性职能活动,并不断扩大指导性职能活动的范围,改革指导活动的方式。
改善监督职能
改善监督职能:即教育督导的职能选择变化,主要意味着尽可能减少职能活动中的监督命令行为,突出监督不是以考核为终极目标,而要为指导提供信息、依据;强调、强化、扩大教育督导制度的指导职能,即强调在现代教育督导的职能活动中应以指导性活动为主;通过减少、限制督导活动中的直接的、消极的监督、命令行为以加强指导性职能活动,并不断扩大指导性职能活动的范围,改革指导活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