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德国教育督导制度有何变化?
二战后在世界教育民主化思潮的推动下,教育督导中重‘‘督”不重“导”的做法开始受到责难,“民主的视导”备受青睐。在这种国际潮流之下,德国的督导制度改革也试图将督导人员从过去的令人生厌的‘‘检察官”向能够调解各种纠纷和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转变,并采取了适应的措施加以调整。如20世纪70年代后,德国对督导制度进行了改革,即以1978年的《劝告》为准绳,使学校监督与学校、督学与教师的关系从原来的命令关系向协动关系转变,具体表现在:(1)强化学校监督的指导建议职能。(2)将指导建议职能和监控职能的实行在人员上和组织上进行分离。(3)督导权力的行使是有条件的。(4)努力实现从多领域督导向单一学校专门督导的转化及按教学科目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