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的内容有哪些?
教育督导的内容主要有:第一,对地方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其主要内容有:教育地位的落实、教育投入的增加、办学条件的改善、师资建设、依法治教、教育改革、教育发展水平等。第二,对“普九”、“扫盲”县的评估验收。其主要内容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与执法监督情况;政府行为是否到位,特别是教育经费和办学条件是否能够基本满足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扫盲水平和师资条件是否达到国家和省级规定的要求等。第三,对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其内容要点为:办学方向、管理体制和领导班子、教师管理与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行政工作的常规管理、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第四,对学校专项督导和经常性检查的主要内容。这两种督导形式的内容,由教育督导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督导机构的部署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