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药品广告经审查通过后所得到的广告审批文号。
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为“X药广审(X1)第X2号”。其中,“X”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X1”可以是“视”、 “声”、 “文”,分别指广告发布的三种媒介——电视、广播和印刷媒介。“X2”由10位数字组成,前6位是广告审查批准的年月,后4位是审查批准的广告序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是1年,到期作废。到期后仍需继续发布的,应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凡批准的药品广告,药品广告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受广告申请人委托代理、发布药品广告的,应当查验《药品广告审查表》原件,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并将该《药品广告审查表》复印件保存2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