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医疗广告的审查程序。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日。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广告,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对已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和审查意见予以备案保存,保存时间自《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生效之日起至少两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在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抄送本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医疗广告,应当由其内部的广告审查员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实广告内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