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医疗器械广告中的禁止情形。
(1)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疗效最佳”, “保证治愈”。(2)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医疗器械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3)不得含有“最高技术”、 “最先进科学”等绝对化的语言和表示。(4)不得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5)不得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6)不得含有直接显示疾病症状和病理的画面,不得令人感到已患某种疾病,不得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7)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无效退款”、 “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8)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弱点,以专业术语或者无法证实的演示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