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标明哪些内容?
(1)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保健食品标志应使消费者容易识别其为保健食品。在可视广告(如影视、报刊、印刷品、店堂、户外广告)中,保健食品标志所占面积不得小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36;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影视、户外显示屏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须不间断出现。在广播广告中,应以清晰的语音表明其为保健食品。(2)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电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识和忠告语必须始终出现。(3)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和标签为准,不得任意改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