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关于儿童广告的立法情况和具体规定。
儿童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6条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一些对儿童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的商品,不得利用未成年人的名义和形象做广告。除此之外,广告管理方面的一些行业规章也对未成年人作出了保护性规定。酒类广告和烟草广告的行政规章都规定,广告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形象。《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15条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广播电视频道、节目、栏目上发布。药品广告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不得以儿童名义介绍药品。《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广播电视广告应当有利于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不得含有可能引发青少年儿童不文明举止、不良行为或不利于父母、长辈对青少年儿童进行正确教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