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告主、广告人和广告受众的角度评价广告策划案有何不同?
从广告主的角度来看,销售额比做广告之前提高了,那么这个广告就有效果,反之,就说明这个广告不成功,不是一个好的广告策划案;以广告主的观念进行判断,以同类产品的广告为参照系进行衡量,以假想的消费者的喜好来分析。从广告受众来看,广告受众以其社会文化观来评判广告,广告受众常常是从感性认识来评价广告的,在众多广告之中的那些被吸引广告受众产生知觉选择的,而这种吸引力又起正向积极作用的广告,就是广告受众认为的好广告。从广告人的角度来看,广告人要把广告当作产业来经营,因此他必须要很理性的对待广告。在广告的每个环节的运作中,广告人不可有丝毫的懈怠,甚至不允许把纯感性的、直觉的东西掺杂进来。他要做的每一步,都应该是有理由的,他完成的每项工作,都必须作出能够让自己和广告主信服的解释。因此,广告人不论是对自己制作的广告,还是同行完成的广告,都有一种理性来审视和评析的职业习惯。广告人所说的好广告,定位要准、创意要新、思想要深。一个真正的好的广告,应该是广告主满意的、广告人得意的、广告受众普遍首肯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