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
从法学学科的一般分类来看,经济法学可以分为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两大部分,每个部分又都包含着丰富的内容。经济法总论,或称经济法基础理论,是经济法学的总体上的、具有共通性的理论。经济法总论主要包括本体论、发生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等诸论。经济法分论,是对经济法各类具体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的分析与分解。概而言之,经济法总论主要是研究经济法总则部分的理论,而经济法分论则主要是研究经济法分则部分的理论。上述的总论和分论所构成的“二元结构”,就是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