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经济法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
经济法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简称经济法的内在价值,是经济法规范所内含的、客观上具有的功用。从内外结合的角度,经济法的内在价值也可以理解为经济法的制度功用。一般认为,法律制度的职能是分配正义,解决争端,以及社会控制等。这些都是法律制度的基本职能。由于经济法在经济与社会分配、资源配置、宏观调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功用,因而其职能与一般法律的基本职能是一致的。经济法的直接功用,是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规范国家的调控行为和规制行为,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提供法律保障,也为被调制一方的合法权利免受侵害提供法律保障。上述的直接功用,与经济法调整的特定领域直接相关,因而是其最基本的、最有自身特殊性的功用,这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经济法在宏观调控领域和市场规制领域的规范功能和保障功能,使其不仅可以成为国家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而且也可以成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功用都是经济法内在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