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执法因素的特殊重要性。
(1)“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正因如此,执法才被作为法律运行中的核心内容。(2)经济法的实施主体,主要是政府,而不是法院;经济法的实施,更侧重于积极的执法,而不是消极的执法。由于政府是最主要的执法主体,因此,政府性的调制主体,在经济法的实施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从而使执法因素在经济法运行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3)从通常的观点来看,政府性的调制主体在执法活动中,一般都拥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政府性的调制主体,不仅可以自行制定或解释相关的经济法,而且还可以进行经济法的某些司法性活动,故其执法行为会对经济法的运行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