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国、德国、日本都有哪些计划法律制度。
法国:1982年颁布的《计划化改革法》提出了计划立法的改革方案,旨在使计划立法工作民主化、合同化和分权化。德国:从1967年开始,国家经济计划的作用开始受到重视,为此德国制定了《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日本:以1960年的贸易自由化计划大纲为例,先后制定了《产业结构长期设想》、《80年代通商产业政策设想》、《面向21世纪产业社会长期设想》、《公共投资十年计划》。
简述法国、德国、日本都有哪些计划法律制度。
法国:1982年颁布的《计划化改革法》提出了计划立法的改革方案,旨在使计划立法工作民主化、合同化和分权化。德国:从1967年开始,国家经济计划的作用开始受到重视,为此德国制定了《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日本:以1960年的贸易自由化计划大纲为例,先后制定了《产业结构长期设想》、《80年代通商产业政策设想》、《面向21世纪产业社会长期设想》、《公共投资十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