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宏观调控法上的政府调控适度原则。
(1)政府调控不得冲击和削弱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应当促进和保护市场机制调节功能的充分发挥;(2)政府的调控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依法进行干预:(3)政府一般不得直接干预经济组织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