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在某超市以62元购买酸奶数盒,食用后全家上吐下泻,为此支付医疗费895元。事后发现,其所购的酸奶在出售时早已超过保质期,甲某还要求超市赔偿。
问:
(1)甲某是否有权要求该超市赔偿?为什么?
(2)如果甲某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3)假如该超市长期销售过期食品,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哪些主体有权向法院提起消费公益诉讼?
(1)甲某有权要求该超市赔偿。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2)申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有:有明确的被诉方: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3)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