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的范甘围是怎样规定的?
答:(1)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范围:①行政处罚;②行政强制措施;③行政许可变更、中止、撤销行为;④行政确权行为;⑤涉及经营自主权的行为;⑥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⑦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⑧没有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⑨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行为;⑩行政给付行为;⑪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2)可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③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可以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P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