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甲(女,60岁)独自一人从离家不远的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取款2万元。正当她把钱装进信封后准备离开银行时,被告人乙(男,17岁)突然从其身后窜出,将信封抢走。甲呼喊,路人丙协助其将乙抓住。其间,乙抗拒抓捕而使用其所带匕首将丙的手割成轻微伤。问题:如果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如何定罪?对其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应定性为抢劫罪。已满14周岁不满l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受害人甲(女,60岁)独自一人从离家不远的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取款2万元。正当她把钱装进信封后准备离开银行时,被告人乙(男,17岁)突然从其身后窜出,将信封抢走。甲呼喊,路人丙协助其将乙抓住。其间,乙抗拒抓捕而使用其所带匕首将丙的手割成轻微伤。问题:如果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如何定罪?对其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应定性为抢劫罪。已满14周岁不满l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