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开展说服性传播活动时既要晓之以理,也要动之以情?请举例论述。
有些问题只能靠“诉诸理性”的方法来解决(例如科学上的争论靠感情说服不了对方),有些问题采取靠“诉诸感情”方法可能更有效(例如在紧急情况下,“振臂一呼”较之于慢节奏地说理有效得多),而在日常的思想教育活动中,将两者结合起来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法则更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另外,心理学研究证明,由于每个人的性格、经历、文化水平不同,其行动受理性和感情支配的程度也有明显的差异。有些人易于接受道理的说服,而另一些人则更容易受情绪或气氛的感染。因此,无论使用哪种方法,正确把握问题的性质并充分了解说服的对象,乃是取得良好效果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