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结构功能论。
结构功能论兴起于20世纪30年代,在五六十年代的社会学中一直居于主导性的地位,它是相当多的社会学者探寻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理论工具。结构功能论的关注焦点在于社会均衡是如何维持和不断修复的。在结构功能论看来,社会首先是一个整体,一个高度复杂的由不同的部分组成的系统,各组成部分之间构成了具有固定形式的结构,同时各组成部分分别实现着不同的必要的功能,由此实现系统的均衡。结构功能论特别强调共识性道德基础对社会的重要性,认为人们得以共享共同的价值观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团结。结构功能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帕森斯和默顿。帕森斯的代表著作是《社会行动的结构》和《社会系统》,建立起了现代结构功能理论,他认为任何社会若要生存就必须具备维持系统所必须的一般条件,包括四个方面:适应;达鹄;整合;维模。默顿,代表著作有《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他在结构功能理论的发展上提供了一种更具弹性的功能分析方法。他把功能分为显功能和潜功能。显功能是社会所期望和认识到的;潜功能是社会所不期望或尚未认识到的。因此,结构功能分析不仅要阐明社会现象的显功能,更要解释出社会现象的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