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家庭的特殊类型。
答:(1)重组家庭。通常再婚不仅仅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情感结合,很多时候也包括了前次关系中至少一方的子女共组家庭。
(2)“失独”家庭。“失独”家庭是指失去家中独生子女的家庭。人口统计发现,目前我国独生子女家庭估计达到1.5亿1.9亿。一旦孩子遭遇车祸、疾病、灾难以及种种不确定的风险因素而出事后,这个家庭就瞬间转化为“残缺家庭”和“悲苦家庭”。失独家庭日益增多,多重挑战接踵而至,已经并将继续引发一系列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需高度重视,从制度、法律、政策和人情关怀各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3)同性恋家庭。同性恋者因婚姻压力选择同性婚姻的家庭。中国同性恋者和西方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大多数人会与异性结婚,这种状况如今依然存在。所以有的同性恋者选择了互助婚姻。所谓互助婚姻一般是指男同性恋者和女同性恋者,迫于各自家庭压力,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但各自保持自己的生活和同性伴侣圏子。
(4)丁克家庭。丁克家庭,即“无孩家庭”。 汉语解释是指那些具有生育能力而选择不生育,除了主动不生育,也可能是主观或者客观原因而被动选择不生育人群。20世纪80年代开始现身中国,此后在经济发达地区的比例不断升高。
(5)留守家庭。留守家庭,指夫妻一方在外流动打工,一方留守的“半流动”家庭以及夫妻双方都在外流动打工的“双流动”家庭。其中,70%以上的外出务工人员选择了妻子留守的“半流动式”,在入城时把自己的父母、妻子和孩子留在农村。赖以生活的基本家庭环境变动,给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带来的成长风险,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社会事实。P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