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诗歌、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的发展历史,简述中国传统文化中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文化特征。
最初,乐、舞密不可分。乐时必有舞,舞时必奏乐,作为姊妹艺术相辅相成,并肩发展。在远古时期祭祀的仪式中,巫者跳的娱神舞往往有音乐伴奏,可能是中国音乐的最早起源。史书记载,皇帝、尧、舜和夏、商、周三代都有自己的乐舞,周代合为六部,称为“六乐”,也可以成“六舞”,说明二者可以举一而及其二。随着民间诗歌的兴起,乐、舞又和诗歌紧密结合起来,形成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文化传统。又在其后的发展中得到很好的继承。如战国时期的楚辞、汉代的百戏和乐府民歌、隋唐的歌舞、宋代的词曲等,都和音乐有着密切的关系。戏曲产生之后,音乐又成了戏曲的必备要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