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汉字构形为书法艺术提供了哪些方面的条件。
书法艺术是一种由线条构成的形体艺术。动与静、变与常的对立统一是形体艺术的基本要求,汉字形体的富于变化为其成为审美对象提供了足够的条件,而汉字内部构形的规律性和外部形态的规则性,又使其在变化中获得一份和谐。汉字构形特点为艺术审美提供的“变”与“常”的可选择条件表现在以下方面:(1)汉字的构造很复杂。①先看书写单位。书写单位是指书写汉字的最小单位,如楷书的“一”、“|”、“ノ”、“、”、“﹁”等。书写单位的“变”表现在:汉字书写单位种类很多,富于变化。书写单位的“常”表现在:一是书写单位尽管多变,但有很强的规律性。从小篆开始,汉字的书写单位已经能够分出类别,有了类别就可以找到书写规律,如小篆的书写单位可以归纳为“横、竖、弧、曲、封、折、斜、点”八种基本类型,楷书书写单位是“横、竖、撇、点、折”五种基本类型。二是尽管汉字笔画多样,但各种笔画是相互配合的,形成一个和谐而又便于书写的系统。楷书以“横”、“竖”笔画作为基本框架,奠定整个字形稳固的架子,“撇”、“捺”笔画的侧、斜笔势又在稳固中生出变化;楷书的“横钩”和“竖钩”分别是“横”和“竖”的变体,它们是为了下一笔书写的方便而变形的。②汉字基础构件数量多,富于变化。基础构件是指汉字构形中能够体现构意的最小形体单位,像“人”、“木”、“又”、“水”之类。历代汉字的基础构件一般在三百多个。每个汉字由若干基础构件构成,形体各异的构件为汉字形体变化提供了足够的素材。另外,基础构件又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基础构件的数量有三百多个,这个量是适中的,它使大部分基础构件在各个字形中反复出现,不至于使人产生视觉上的陌生感和凌乱感。汉字的构件是在二维空间布局的,构件可以实现上下左右的搭配调整。作为交际工具的汉字,必须遵守规范的要求,而作为艺术的汉字,在不影响表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艺术的要求对汉字构件进行适当的分合,对构件的位置进行新的措置,有时这正是艺术家匠心的体现,如“鹅”的两个构件,可根据需要进行位置更换,构成四个形体各异的“鹅”。同时,构件的摆布又处处追寻对称平衡:从小篆开始,汉字已发展为以两个构件或三个构件的合体字为主,结构以左右结构和上下结构为主,这种规律性也为人们的审美提供一种规律。为了取得平衡,可以打乱原有的左右结构的字,如“颖”从“禾”、“顷”声,为了追求平衡,把“顷”中的“匕”移到了“禾”的上边;为了结构的配合,“木”、“示”、“衣”、“足”等在字形的左边都要有所变形;一个字如果是三个相同的部分组成,一般就采用品字形的重叠式,如“鑫、森、淼、焱、晶、品”等,而不采取上边两个、下边一个的方式,以免显得头重脚轻。(2)汉字的字形有简繁之分、本异之分。①汉字字形繁简差异较大。形体的繁简为整个书法作品的布局提供了变化的条件,有些字的笔画只有一笔,有些字的笔画却多达几十笔,笔画多少不同的字,使整幅作品疏密有致,虚实相生。②汉字字形中异体字多。异体字是指为同一个词造的形体不同的字。如“泪”与“渡”、“峰”与“峯”。书法艺术忌重复,当同一篇作品中多次出现同一个词的时候,异体字在形体上的变化可以济词汇重复之穷,在语义所具有的意境美之外,又添一种错落的形式美。(3)汉字的字体多样。汉字是世界文字中唯一由图画文字不间断发展下来的文字,汉字形体经历了各具特色的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楷书等字体。同样的一个字,就可以出现不同字体的变化,这无疑为艺术创作和审美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4)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书法又深受中华文化的总体审美精神的影响,即“中和关”审美观念的影响。这种审美理想体现在书法美学之中,便强调对立面的和谐统一,要求情感抒发要符合理性规范,追求形神兼备。就整篇作品的布局来说,横有行,纵有列,严整有序,但又可因地制宜地做各种不同的安排,如扇面、题画等。就各种字体来说,篆书、隶书、楷书可以规规矩矩、方方整整,行书、草书作品则更求淋漓酣畅地尽兴发挥。就个体字形来说,整体上是方整的,但在平正安稳之外又富有变化:篆书呈纵势拉伸,隶书呈横势展开,楷书则方整一致。字的内部布局有很强的规律性,但又蕴含了诸多的变化因素,如通过构件位置的移易可以造成离与合的变化,通过笔形的曲直变化可以造成刚与柔的效果,通过笔势的稳、险、缓、急可以传达静与动的神态,通过用墨的浓淡湿燥可以烘托肥瘦阴阳的境界。汉字艺术的中和之美就是将各种变化的因素协调于一个方块之内,达到稳定而又不失灵活的美观形态。